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4 |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2.1 甲方声明与承诺 2.1.1 甲方声明本公司为根据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依法取得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受托管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法人受托机构. 2.1.2 甲方声明已受代理人委托,履行职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职责. 2.1.3 甲方声明职业年金基金财产为甲方合法受托管理的资产,保证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1.4 甲方声明依据职业年金计划设立的相关文件签订本合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该项委托不会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所质疑. 2.1.5 甲方声明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不违反甲方章程及适用于甲方的任何生效判决、裁定、授权和协议. 2.1.6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恪尽职守,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为受益人最大利益管理和处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 2.1.7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 2.1.8 甲方承诺要求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 2.2 乙方声明与承诺 2.2.1 乙方声明本公司为根据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依法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接受甲方委托保管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2.2.2 乙方声明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不违反乙方章程和适用于乙方的任何生效判决、裁定、授权和协议. 2.2.3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恪尽职守,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 2.2.4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 2.2.5 乙方承诺要求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3.1.1 监督、核查、考核乙方能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履行托管职责,并要求乙方对托管情况做出说明. 3.1.2 定期从乙方获取职业年金计划托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 3.1.3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职业年金基金财产有关的财务资料以及与职业年金基金托管有关的其他资料. 3.1.4 按本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3.1.5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3.2 甲方的义务 3.2.1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法律法规调整,应当及时与乙方协商,相应调整本合同相关内容. 3.2.2 负责向乙方提供职业年金计划确认函. 3.2.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交由乙方进行托管. 3.2.4 审核并向乙方提供职业年金托管运作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出具开户委托书,配合乙方开立、变更、撤销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投资资产托管账户、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账户等. 3.2.5 在职业年金基金财产到达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后2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资产托管账户. 3.2.6 与乙方、投资管理人协商确定投资监督事项表,协助、配合乙方履行监督投资管理人的职责. 3.2.7 协调投资管理人及其他管理人配合乙方做好职业年金计划托管工作. 3.2.8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职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托管费. 3.2.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管理人等职业年金计划变更事项时,应当及时向乙方出具书面通知,并组织做好业务交接等工作. 3.2.10 定期与乙方核对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会计核算数据. 3.2.11 根据代理人的通知,向乙方发出职业年金收账指令、待遇支付资金划拨指令及其他相关信息. 3.2.12 若代理人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并采取统一收益率,负责向统一计划收益率计算人、统一计划收益率审核人、代理人传输计算统一计划单位净值、收益率必需的信息数据.甲方为统一计划收益率审核人的,负责审核统一计划单位净值、收益率的计算结果. 3.2.13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3 乙方的权利 3.3.1 从甲方及时获取履行托管职责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 3.3.2 拒绝执行甲方、投资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指令. 3.3.3 与甲方、投资管理人协商确定投资监督事项表. 3.3.4 按照投资监督事项表监督投资管理人. 3.3.5 要求甲方协调投资管理人及其他管理人配合乙方履行托管职责. 3.3.6 按照本合同及时、足额取得托管费收入. 3.3.7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终止合同. 3.3.8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3.4 乙方的义务 3.4.1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应当及时与甲方协商,相应调整本合同相关内容. 3.4.2 接收代理人划拨的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资金. 3.4.3 安全保管职业年金基金财产. 3.4.4 以职业年金基金名义开立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 3.4.5 对所托管的不同职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3.4.6 根据本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接收甲方、投资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及其他业务文书. 3.4.7 根据甲方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划拨职业年金基金财产或者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划拨给一个或者多个养老金产品. 3.4.8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3.4.9 负责职业年金计划和各投资组合的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和确认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定期向甲方提交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估值等必要的信息. 3.4.10 根据甲方提供的受益人个人所得税扣缴指令进行代扣代缴 3.4.11 根据甲方指令,向受益人发放职业年金待遇. 3.4.12 建立对账机制,定期与甲方、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 3.4.13 监督投资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投资监督事项表确定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监督情况. 3.4.14 定期向甲方提交职业年金计划托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 3.4.15 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职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