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4 |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 3.6.1 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
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职称: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职务:职称: 注册证书号: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