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4 |
(一)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牵头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建立情报体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实施非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的现场指挥,负责查处物资处置协调;
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会商相关事宜,解决工作疑难;
牵头组织拆除取缔与处罚无证无照非法设立的储油库、储油罐,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购进、储存与销售的追溯体系,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负责协调跨区域案件查处.
(二)安监部门: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生产、经营、存储成品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掺杂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商务、安监等部门协同查处无《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而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会同公安机关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行为;
协助环保部门处置假冒伪劣成品油.
(四)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负责成品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注销其成品油运输资格;
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非法运输行为;
依法查处在水陆交通运输工具上擅自加装成品油加油装置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查处非法销售汽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储存汽油、非法携带汽油的行为;
依法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涉案线索;
负责查处联合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环保部门: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存储成品油过程中产生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负责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七)税务机关:加强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检查;
严厉查处偷逃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八)财政部门:配合处置罚没物资和收入.
(九)法制部门:负责对成品油打非治违相关工作的合法性审查;
积极参与、配合成品油打非治违工作,对处罚案件实施指导与监督.
(十)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督查工作. (十一)基层组织:乡镇(街道)政府充分发挥派出所、安监部门及村级(社区、居委)组织作用,负责巡查发现、举报和参与查处成品油违规非法经营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
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职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拖延、敷衍搪塞,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