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4 |
6 消防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室内装修经消防审核并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变更.
7 使用功能 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将厂房、库房等改作小门店,或将居民住宅楼等改为小作坊.
8 装修材料 内部装修、分隔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分隔墙必须分隔到顶.
9 消防通道 不得在消防通道上何防火间距内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10 安全出口 120m2以上的经营场所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适用对象
11 通道宽度 疏散通道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90cm,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不应设置踏步. 全部 六小 场所
12 电器设备 电器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电线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资,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电气线路应套管保护.
13 应急照明 应当设置蓄电式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14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应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并定期维护,灭火器应按每30m2/具配备,且同一场所应配置相同的灭火器.宜分组设置,每组灭火器数量不宜超过5具.
15 装修施工 营业期间禁止装修施工、动火、维修设备等.
16 防盗网 不得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网.
17 疏散指示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小门店、小作坊除外
18 配电控制箱 所有建筑物分层设置配电控制箱,并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