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4 |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以上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9月、10月、11月.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接受
第二章第6.2(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供应商可自行现场勘察,所有费用自理.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 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第二章第9.6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