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4 |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响应文件袋单独密封.响应文件袋的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开标时间、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正本 、 副本X份 、 响应文件 字样.响应文件袋封口处须用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目录顺序编写目录,并应逐页编制页码.在每一本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正本 、 副本 、 开标时间 等字样.响应文件禁用塑料作封面封底封装,如使用塑料作封面封底封装,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人须提供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电子档(word),以U盘为载体并用小信封进行密封,小信封须注明项目名称、开标时间、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档 等字样.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如电子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供应商须递交资质审查所需的所有资料,须统一装置一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资质审查资料 等字样.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起递交.
(八)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九)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其中一名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人,一名为项目技术人员.
(十)无效报价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 2.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报价. 3.响应文件里面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4.响应文件的应答不满足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5.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资质条件要求的内容.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询价程序
(一)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询价活动按采购文件
第一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供应商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确认.
(二)由供应商代表或公证处工作人员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签署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将由询价小组对其进行资质审查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三)资质审查程序 1.审查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盖鲜章的声明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盖鲜章的声明资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或银行缴款书原件);
②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保险缴纳完税证明原件或银行缴款书原件);
③提供投标企业在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为企业员工(含授权代表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名单,养老保险名单须是当地养老保险机构盖公章确认的原件或提供养老保险机构相关系统中查询打印的完整佐证资料(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