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7-04
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塘分局 岳塘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在餐饮行业开展油烟污染整治 及改烧清洁能源的通知 岳塘区餐饮业业主: 为加强对辖区餐饮业油烟排放的控制及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促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及(潭政办发[2007]1号)文件的规定,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业(含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油烟污染及煤改清洁能源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1、2016年9月1日前,餐饮业单位(含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必须进行油烟净化处理(安装省级以上环保认证或国家免检的油烟净化机),实现油气分离,净化后的油烟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或烟囱实现高空排放,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2016年6月20日前,餐饮业单位(含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目前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的,一律改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或液化气)作为燃料. 2016年9月1日前未完成上述整治内容的餐饮业单位(含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工商分局、食品与药品监督分局、环保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吊销营业执照、取缔关闭、行政处罚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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