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三)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六)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提交材料 转让方(卖方):夫妻双方到场,携带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证明等有效证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携带其户口本及出生证. 受让方(买方):夫妻双方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证明等有效证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携带其户口本及出生证. 提示: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应当与实际相符.房产权属情况特殊请详细咨询(交易中心咨询窗口:大厅14号窗口).
二、办理程序
1、取号(上午8:30至9:00在大厅2号门取号机取号;
9:00后到1号门进入大厅13号窗口取号;
取号当日有效);
2、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签订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签署自行划转声明, 一并开具个人住房信息转让专用查询证明(大厅
1、
2、
3、
4、
5、
6、7号窗口等待呼叫办理);
3、复印登记和缴税要件材料(大厅商务中心65号窗口);
4、缴纳地税:路南区(1号门进入,不用取号,大厅西侧36-40号窗口办理,
电话:0315-2806367);
路北区(5号门进入,28号窗口外取号机取号,20-28号窗口办理,
电话:暂无);
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到当地地税局缴纳(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厦东侧,
电话:暂无);
5、申请登记手续取号(路南区、路北区到大厅49号窗口取号,大厅48-57号窗口办理,
电话:0315-2806240;
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到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厦一楼西侧,
电话:0315-5776451);
6、5个工作日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路南区、路北区到大厅61-63号窗口,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到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
三、其它说明 开具一般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上午8:30至9:00在大厅2号门取号机取号;
9:00后到1号门进入大厅13号窗口取号,取号当日有效,大厅31至34号窗口等待呼叫办理),携带被查询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有未成年子女的一并携带其户口本,均要求原件. 老弱病残孕可到绿色通道窗口排队办理:二手房7号窗口;
个人住房信息31号窗口. 二手房转让、商品房合同备案、租赁合同备案、信息查询业务咨询
电话:0315-2806330 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业务办理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一A区(1号门进入). 如遇情况较为复杂请到大厅具体业务窗口咨询,税费请向各地税征收部门窗口详细咨询. 服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