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4 |
电话:13995556274 采购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利川市清源路51号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335842289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利川市各乡镇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2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 采购内容 利川市沙溪乡、柏杨坝镇、忠路镇、凉雾乡、谋道镇、团堡镇、毛坝镇、汪营镇、建南镇、文斗乡垃圾转运车的采购
4 交货期 车辆合同签订后20日内
5 资金来源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是车辆生产制造商相关经营范围.
(三)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供应商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05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利川市清源路51号)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05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利川市清源路51号)
12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3 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产品按国家要求办理完必要手续后付全部合同款的80%,等验收合格并达到运行条件后付全部合同价款的15%,剩余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4 最高限价 贰仟零肆拾万元整($20400000.00元);
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分三部分,投标函、综合部分、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唱标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用信封单独提供.
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格式加盖和签字. 投标文件签署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17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综合部分、技术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字体为宋体,正文部分字体为小四号字,表格内字体为五号,用白色A4页面单面打印.
18 原件要求 ①每一位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持相关证书原件到开标现场,做好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可能提出的现场当面质询.否则,招标人将依法拒绝接受其投标. 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要求一并递交如下资料原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主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