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9-07 |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3
第五章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3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5
第七章 评标办法…3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4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计算机应用软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jg201905087
二、招标项目名称:计算机应用软件.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为1199500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1199500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计算机应用软件.(具体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第五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 信用泸州 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提供免费下载,请潜在供应商自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2日9:00前(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的 场地查询 栏目 开标前状态 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 报名不足三家 ,采购中心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十、开标地点: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十
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泸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泸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
电话:13982716222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邮编:646000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
电话:0830-3101788 2019年6月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1199500元;
该项目共分
2 包,其中: 第1包采购预算:799500元;
第2包采购预算:4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1199500元;
第1包最高限价:799500元;
第2包最高限价:4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总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