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04 |
4 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发售之日的前三年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打印随本项目所有政府采购档案资料一并保存.
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一)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5 评审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谈判、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 元.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7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内容咨询:0833-3292608(交易组织股) 开标咨询:0833-3292608(交易组织股) 评审咨询:0833-3292608(交易评审股) 询问、质疑咨询:0833-3292708(交易监督股)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3292608
8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成交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到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
电话:0833-3302330 地址: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60号(工商银行五楼)】
9 谈判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谈判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六、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10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