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检查人员:黎畅 检查证号码:桂税稽4504190118 检查人员:黄小丹 检查证号码:桂税稽4504190117 联系
电话:0774-6023965 二O一九年四月十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