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04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梧市税稽检通一〔2019〕8号 梧州市裕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黎畅、黄小丹等人,自2019年4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7年4月5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检查人员:黎畅 检查证号码:桂税稽4504190118 检查人员:黄小丹 检查证号码:桂税稽4504190117 联系

电话:0774-6023965 二O一九年四月十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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