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4 |
现广东华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延长高明华立医院设置批复有效期.我局经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高明区卫生局因以下理由不同意延长医院建设周期:一是高明华立医院是在2003年6月28日奠基,在项目建设期间,只用了约一年左右时间完成了主体框架建设,大部分时间处于半停工状态.建设期间,该公司并没有反映工地地质复杂影响工程进度等问题;
二是该公司到2008年3月20日才提出要求延长建设周期的申请,已超过了省卫生厅批复有效期即2007年12月4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关于"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规定;
同时粤卫函z2003{729号批复意见中也有明确的建设时间要求.我局同意高明区卫生局的意见,不同意延长高明华立医院设置批复有效期.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