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4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次询价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人要求答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响应人对询价通知书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2日前(响应人要求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按询价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邮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于响应人要求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后3日内将答疑发布于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专栏,请响应人自行查看.

6 响应有效期:开标后

90 日7响应文件递交至: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9月15日 9时00分8开标时间:

2017 年 9月15日 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9 评审方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10 工期:7天11 响应文件的分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壹张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3000元.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报价单位自行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3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比例为成交价的10%,待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以获取交付方式.

14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签订合同地点: 采购人另行约定 .

二、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本项目询价信息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询价通知书要求.

2、被询价的供应商近三年(自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在阜阳市范围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若响应文件已递交的,则作废标处理.

3、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7 年9月15 日9:00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通知书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非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报价相等则根据供应商技术指标、服务承诺等综合情况确定.

6、本项目预算:20万元,报价高于或等于预算价为无效标.

7、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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