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4

②博士论文获得省部级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及以上级别的;

③具备上述

1、2条件之一的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或

985 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培养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优先. (2)B类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出站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博士在读期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学科相关论文被CSSCI全文收录不少于2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 6.其他紧缺人才 (1)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应聘当年的12月31日,下同),具有正高级(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学科相关论文被CSSCI全文收录不少于5篇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 (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特别优秀的硕士毕业生

985、211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之前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办理入编手续,并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且具备下列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②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

③硕士在读期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学科相关论文被CSSCI(含扩展版)全文收录不少于2篇. 第七条 以上各类人才成果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引进人才的程序 第八条 应聘者向学院提交考核材料 1.应聘者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从大学起,时间不间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2.提供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

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

特邀报告(是否被邀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特邀报告或大会报告,或大会主席或执行主席);

特邀主审(重要学术刊物或专著主审);

特邀综述(重要学术刊物或年评);

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第九条 学院组织考核 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科教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

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对确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第四章 引进人才的形式和待遇 第十条 柔性引进的人才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采取 一人一策 模式. 第十一条 全职引进的上述人才,享受福建省及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第一至四类人才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人〔2012〕52号)执行. 2.第五类人才 (1)A类博士毕业生 ①安家及相关费用:20万元(引进时首次发放10万元,待考核合格后兑现1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下同):5万元;

③享受副高工资福利待遇(预聘期3年,具体参照《福建农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人〔2012〕5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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