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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4357820 传真:0578-6503720 传真:0578-2789773 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0 月19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发包人 名称: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邮编:323900 联系人:周伟平

电话:13867079944 传真:0578-6503720 1.1.3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邮编:323000 联系人:何淑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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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4357820 1.1.4 项目名称 瓯江干流青田县船寮陈合至白岸段绿道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青田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由县财政拔款解决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发包范围 详见发包公告 1.3.2 计划工期 每标段计划工期均为8个月 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见附录1 项目经理资格:见附录2 其他要求:无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允许分包,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2.1 构成的其他材料 发包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对予以澄清.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 月24 日15 时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澄清的时间 发包文件的澄清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无需确认收到发包文件的澄清时间. 2.3.1 发包文件的澄清 或者修改时间 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发包人应当在提交投标资信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补遗书(紧急公告等),否则,发包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资信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修改的时间 发包文件的修改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无需确认收到发包文件的修改时间. 3.1.1 构成投标资信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资信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 投标保证金 第3.4款 小型工程施工每标段预中标人提交的银行保函覆盖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和履约担保.小型工程发包人不再要求预中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小型工程施工项目发包时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小型工程发包人向青田县交通运输局协助申请支付.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资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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