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04
惠州仲恺高新区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 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项目名称: 仲恺中心区消火栓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受理编号: 惠公易采仲恺【2018】071号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报名、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网上对帐投标保证金、网上提交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企业法人网上审核电子唱标文件、网上提交电子唱标文件、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开标功能 (此项目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必须提交电子唱标文件),电子交易全程适用《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之〔惠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 .

交易平台在网上投标相关环节向谈判响应供应商发出短信提醒,该短信仅为温馨提示,以谈判响应供应商在系统上进行网上操作为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接受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的委托,就仲恺中心区消火栓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仲恺【2018】071号 )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编号:财采字20181452

(二)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仲恺【2018】071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仲恺中心区消火栓工程采购项目

(四)最高限价(元):暂定人民币:6375000元,具体以财政审定的预算价为准.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报价方式:按建安工程下浮率的报价方式

二、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收到采购人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根据《惠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惠府〔2017〕89号)第四十九条 市政消火栓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安装、管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消火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4、谈判响应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6、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备注:广东省财政厅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下称 省厅公告系统 )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 固化 了谈判公告的格式,暂时无法修改,因为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关条款特别说明如下:

1、关于谈判公告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和

四、采购数量 的问题,由于 省厅公告系统 固化的原因无法针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具体描述,详细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及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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