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04 |
一、认真开展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 请各市水利局按要求指导辖区内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开展供水成本核算,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4〕41号)等规定进行供水成本核算,成本核算要反映灌区运行维护成本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9号)规定的管理权限,跨设区市的和自治区辖属的,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跨县(含市辖区)和设区市辖、市辖区工程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县辖工程由县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规定,分别向具有管理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制定或调整农业用水价格意见或方案,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定价成本测算或监审工作.如有条件,可委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单位核算.所有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要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工作,9月底前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二、加快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 各地要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在开展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时,要同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渠首、干支渠重要引水口、分水口、供用水分界断面等处建设完善相关计量设施,并做到与工程改造同设计、同设施、同验收.在大中型灌区改造完成后,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分界断面要全部实现计量. 请各市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本市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见附件2)报送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廉柱,0771-2185132,13123511021 附件: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19〕302号) 2.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提纲 3.广西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年4月3日 附件2 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有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提纲
一、本市大中型灌区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的分布、数量、工程状况、灌溉面积、管理机构及管理体制、人员、农业供水管理、现有农业供水水价、水费收取等情况.
二、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开展情况 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组织和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如未完成需说明原因及其今后工作计划;
核算的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与现有农业供水价格的对比分析.
三、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情况 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情况、供水计量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计划.
四、相关建议 附表:1.大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完成情况统计表 2.大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成果表 附表1 大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完成情况统计表 行政区 大型灌区 重点中型灌区 灌区 数量 已完成农业供水成本核算的数量 未完成农业供水成本核算的名录 灌区数量 已完成农业供水成本核算的数量 未完成农业供成本格核算的名录 **市 附表2 大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成果表 序号 灌区基本情况 农业水价水费现状 农业供水成本核算 财政补助现状 供水计量设施建设 灌区名称 管理单位名称 上级主管部门 人员 数量(个) 主干渠长度(公里) 设计灌溉面积(万亩) 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3年平均实际灌溉面积(万亩) 3年平均农业供水量(万m3/年) 农业供水执行水价(元/m3) 现行水价批复年份(年) 3年平均农业水费收入(万元/年) 3年平均农业水费实收率(%) 全成本(元/m3) 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元/m3) 其中:运行成本(元/m3) 3年平均农业供水运行管理财政补助(万元/年) 单位农业供水量财政补助(元/m3) 当年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投入(万元) 当年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数量(处) 实现计量的灌溉面积占灌区灌溉面积比例(%) 一 大型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