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04

6、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的单位.根据联合体分工,成员单位负责相应工作内容需具有上述相应资质.若投标人不满足资质要求则作废标处理.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 月10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18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以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9 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9时30分 十

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

二、本招标公告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jjl.com)、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采购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曹工 联系

电话:020-83630103;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61101333-1868 传真:020-83310183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E-mail: [email protected] 邮编:510030 2015年11月20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监管部门 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处. 3.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5.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 6. 中标人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招标文件 8. 适用范围 8.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9. 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用户需求书 8)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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