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4 |
(八)未中标的供应商,凭收款收据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手续.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不予退还.
1、已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没有按规定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供应商因本身原因提出弃标的.
4、中标供应商不按招标人规定签约的.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款之规定.
(二)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应与投标报名函一致),同时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四)投标书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报价书和明细价格表仅需一份原件.
(五)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 正本 字样.
(六)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七)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书、投标报价书应分别单独密封)
(一)投标书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5份.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应与投标报名函一致,下同),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应与投标报名函一致,下同),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字样.
(二)投标报价书和明细价格表应单独放在一个密封信封中,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 投标报价书 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三)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上午9:00~9:30.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9:30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至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作室(广发银行潮州分行八楼)并签到登记,签到登记完毕到候标室等待开标.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投标文件在递交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确需补充修改, 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名),不得对原密封文件进行拆封后补充修改,须另行递交补充修改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文件应加盖公章及全权代表签名,并按规定进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其投标文件不得要求退回,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四)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在网上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十、开标
(一)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上午9:30,地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发银行潮州分行八楼)开标大厅(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参加,并邀请潮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全过程监督.
(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技术人员或商务人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且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对,并解答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询问、做出书面澄清或书面承诺.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