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9-08
2016年 自贡市环境状况公报 自贡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七年六月 目录综述…1 环境质量状况…2 大气环境…2 水环境…4 声环境…8 措施与行动…9 总量减排…9 大气污染防治…10 水污染防治…13 固废、危废污染防治…14 重金属污染防治…14 生态环境保护…15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15 环境监察与执法…16 政策法制…17 环评审批…17 项目竣工验…17 环境信访与污染投诉…18 环境监测…18 环保产业…20 宣传教育…20 综述2016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环保厅的支持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全力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 三大战役 ,狠抓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等重点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大气、水环境质量等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有所改善.

2016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23天达标,达标率为61%.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为9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3.41%;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为7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0.27%.釜溪河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Ⅴ类),较2015年有所好转,出境邓关断面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下降49.7%,总磷浓度下降57.0%,化学需氧量浓度升高15.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步提升.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 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366天,有效监测天数366天,223天达标,达标率为61%.其中优65天,占17.8%;

良158天,占43.2%;

轻度污染73天,占19.9%;

中度污染48天,占13.1%;

重度污染20天,占5.5%;

严重污染2天,占0.5%.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

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与2015年比较,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增加了31天. 全市2016年空气质量状况比例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99微克每立方米,年均浓度值比2015年的102.5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3.41%. 细颗粒物(PM2.5) 2016年,全市细颗粒物均值73微克每立方米,年均浓度值比2015年的73.2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0.27%. 二氧化硫 2016年,全市二氧化硫均值为15微克每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了11.8%. 二氧化氮 2016年,全市二氧化氮的均值为33微克每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了6.5%. 一氧化碳 2016年,全市一氧化碳的均值为1.5毫克每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较无明显变化. 臭氧 2016年,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为116微克每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了2.5%. 酸雨 酸雨质量 2016年,全市六个降水监测点共采集246个样品,降水pH平均值为5.39(2015年为5.23),属于Ⅱ级-轻度酸雨区, pH范围为4.19(富顺县监测站)~7.89(市监测站),酸雨率为28.5%.其中,城区降水pH平均值5.80(2015年为5.43),酸雨率为17.7%(2015年为20.6%);

郊区降水pH平均值5.09(2015年为5.07),酸雨率为44.4%. 2016年全市酸雨频率对比图 备注:城区点位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沿滩科技孵化园、大安区监测站、贡井区环保局;

郊区点位为富顺县监测站、荣县监测站. 水环境 江河水质 全市流域 2016年全市主要河流13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Ⅳ类),4个断面达标,达标率为30.8%.其中优良水质(Ⅰ-III类)占7.7%,轻度污染水质(Ⅳ类)占69.2%,中度污染水质(V类)占7.7%,重度污染水质(劣Ⅴ类)占15.4%.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 2016年全市河流水质类别比例图 釜溪河流域 2016年釜溪河流域7个断面达标率为42.9%,水质为中度污染(Ⅴ类).两河口、邓关、入沱把口三个断面水质达标(均为Ⅳ类).劣Ⅴ类水质占比28.6%,较去年下降了42.8个百分点(去年同期为71.4%).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釜溪河出境邓关断面氨氮浓度为0.925mg/L,较去年下降了49.7%(去年同期为1.84mg/L),总磷浓度为0.269mg/L,较去年下降了57.0%(去年同期为0.625mg/L). 2016年釜溪河流域水质状况及对比图 岷江越溪河(自贡段) 2016年,岷江越溪河自贡段入境黄龙桥断面水质为轻度污染(Ⅳ类),与2015年水质(Ⅴ类)相比略有好转,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两河口断面水质为良(Ⅲ类),与2015年(Ⅱ类)相比水质有所变差.岷江越溪河自贡段出境断面水质(Ⅲ类)好于入境断面水质(Ⅳ类). 2016年越溪河自贡段水质类别图 沱江(自贡段) 沱江自贡段四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均为Ⅳ类,轻度污染,达标率为0,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与2015年相比水质无明显改善,出境断面总磷浓度(0.238毫克每升)低于入境断面总磷浓度(0.281毫克每升).脚仙村、釜沱口前、李家湾、怀德渡口四个断面总磷超标倍数分别为0.40倍、0.25倍、0.26倍、0.19倍. 2016年沱江自贡段水质类别图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6年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长-葫水库入烈士堰水厂进水口断面取水总量为2880.00万吨,达标水量为2880.00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

荣县双溪水库起水站断面取水总量为2244.12万吨,达标水量为2244.12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单独评价指标中,长-葫水库入烈士堰水厂总氮1-12月均超标,超标率为100%,荣县双溪水库总氮9-12月均超标,超标率为33.3%.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6年富顺县镇溪河水源地高硐监测断面取水总量为1179.00万吨,达标水量为1179.00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单独评价指标全部达标;

沿滩区碾子滩水库取水点断面取水总量为259.00万吨,达标水量为139.00万吨,水质达标率为53.7%,其中第1季度总磷超标0.64倍,第2季度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15倍;

单独评价指标中,总氮4个季度均超标,超标率为10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全市上半年在用59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中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有24个,断面(点位)达标率40.7%;

取水量为413.16万吨,达标水量为72.44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7.5%.下半年在用59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中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有32个,断面(点位)达标率为54.2%;

取水量为404.50万吨,达标水量为146.78万吨,水质达标率为36.3%. 声环境 城市区域声环境 2016年全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6.2dB(A),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一般.全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为87.6%,其中2类区达标率为81.7%;

3类区达标率为95.7%;

4类区达标率为94.8%.超标原因主要是各种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人群社会活动产生的生活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 2016年,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为68.1dB(A),符合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噪声标准值要求.超标路段个数为22个,占总路段长度的39.4%,与去年相比上升了3.5个百分点.超标原因为车流量较大、机动车鸣笛声频繁、道路质量较差和道路狭窄. 功能区声环境 2016年全市功能区噪声整体情况较好,其中一类区昼间达标率75%,夜间达标率87.5%;

二类区昼间达标率75%,夜间达标率80%;

三类区昼间达标率95%,夜间达标率100%;

四类区昼间达标率91.7%,夜间达标率83.3%.全市昼间达标率85%,夜间达标率88.3%.超标原因主要是人类社会活动. 措施与行动 总量减排 2016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3.8486万吨、0.4471万吨,同比2015年的3.9196万吨、0.4568万吨减少1.81%和2.12%,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2016年年度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削减1.38%、氨氮削减1.5%);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8972万吨、0.5114万吨,同比2015年的2.2847万吨、1.1043万吨减少38.75%和59.29%,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2016年年度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削减0%、氮氧化物削减1.5%).全年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100%,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均达到90.0%以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79.1%. 大气污染防治 市政府成立了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自贡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每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按季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强化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制度.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一是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制定了《建筑工地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建筑工地清单制度、跟踪督办制度和日常检查问题台帐,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文明施工责任书》,未达到硬件设施标准或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好的单位,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采取视频监控和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2016年,共组织各类检查187次,出动678人次,现场整改问题522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对2个项目实施了行政处罚,对54个整改不力项目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施工现场基本达到了 五个100% 标准.二是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城区主要街道及重要支道每天实施早晚2次大扫,白天全天候巡回保洁;

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对主要街道实行每天4次洒水降尘;

成立街道冲洗专业队伍5支,配备专用车辆6台,每天对主街大道进行轮流冲洗.2016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以上,较2015年提高17.5%.全面加强道路巡查执法力度,全年巡查发现车辆沿途洒落、带泥上路情况100余起,现场制止80起,责令清除洒落及带泥路面痕迹65处. 机动车污染防治 2016年,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共计6733辆,超额完成省上下达我市淘汰6000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目标任务.发布了《关于外地转入车辆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汽油车、柴油车和轻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必须符合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必须符合国V排放标准要求;

对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外地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有效控制了黄标车保有量增加.发布了《关于主城区部分路段限制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通行的通告》,在我市主城区五星街(千盛百货―公园口路段)和新民街设定黄标车限时禁止通行区域,并设置禁行标志牌,规定每日7:30至19:30为禁行时间.对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禁行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公安交警部门对黄标车限行区域开展抽查、检查,通过交通信息采集设备进行网上比对,严厉查处报废车辆或定期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黄标车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累计劝阻和查处黄标车在禁行路段通行的违法行为4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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