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4 |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印发的通知》(番组〔2016〕101号)
二、适用范围 符合申领条件的番禺区高层次人才,可申领《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服务卡是享受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的统一标识,高层次人才在享受服务和待遇时应主动出示服务卡.
三、申领条件 在番禺区注册的企业、科研机构或本区所属教学、医疗机构工作或创业的优秀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两院院士、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
(二)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三)中央、省、市评定的、在管理期内的下列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珠江人才计划"专家、广州市"百人计划"专家、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
(四)获得广州市奖励、资助项目的下列人才:"羊城创新领军人才"、"羊城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和"产业高端人才".
(五)获得广州市下列奖励、资助项目的1名团队带头人或企业负责人:"羊城创业领军团队"、"羊城创新领军团队"、"引才成绩突出企业".
(六)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的并在番禺区工作、创业的各类人才.
(七)根据《广州市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规定,由市领导联系的番禺区高层次人才.
(八)通过《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办法》、《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办法》获得奖励或资助的各类人才(《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办法》
第三章的"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
第四章"企业人才培育成长"专项获评的人才不发放人才服务卡,但可提供人才入户服务).
(九)高级专业人才,主要包括: 1.番禺区卫生局下属医疗机构的主任医师. 2.番禺区教育局下属学校的正高级教师.
(十)高端管理人才,主要包括: 1.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副职以上高级管理人员1名. 2.年留区税收2000万元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1名. 3.近三年在番禺区累计投资额5亿元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1名. (十一)其他上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在番禺区各行业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四、相关待遇
(一)培训提升服务 区委组织部负责邀请高层次人才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活动.
(二)政务便利服务 区政务办负责提供政务便利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开设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全程协助高层次人才办理有关业务.
(三)医疗卫生便利服务 由区卫计局组织,具体由区属医疗机构(番禺区中心医院、番禺区中医院、番禺疗养院、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负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门诊诊查费服务.医院设专门联系人,组建诊疗服务团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诊一条龙服务.
(四)子女入学便利服务 区教育局优先安排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并让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优质学位.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非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区教育局给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