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4 |
6.1.2磋商供应商须知;
6.1.3采购内容及要求;
6.1.4响应文件的内容;
6.1.5评标方法. 磋商供应商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立即与本中心联系解决. 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有异议或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2017年7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无效疑问或澄清.为避免不正当竞争或可能泄露采购单位机密等不利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的疑问可以作选择性答复.若采购代理机构作出澄清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 若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设置的特殊资质、条件等存在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的,应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澄清,并针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作出是否继续投标的决定.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8.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 8.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3为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磋商供应商,但是,该等推迟情形并不成为必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