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4 |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沧州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依法负责全市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监管局面,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反映市场主体的登记情况、年报公示情况、抽查检查公示情况,案件办结情况.在市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3、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药品除外,下同)质量,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查处各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5、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标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广告监测机制,提高我市广告监管效能.包括驰著名商标的推荐、注册,案件查处及广告监测情况.
10、负责全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1、按照《沧州市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 双随机 抽查监管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做好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黄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没有所属预算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黄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黄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313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2.85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