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4 |
1.3.货物需求及招标项目概况:(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1.4.本次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2.费用 2.1谈判供应商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3.定义及解释 3.1.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2145部队;
3.2.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单位;
3.3.谈判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活动工作的临时机构;
3.4.日期:指公历日;
3.5.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资料,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4.1谈判供应商须是从事食品服务业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人体经营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相关内容并且没有境外资本;
本项目为食品类采购,为达到快速有效送达的目的,各谈判供应商应在招标人的供货地(新乡、安阳、鹤壁)有分公司或者代理. 4.2一标段:谈判供应商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食品供货商,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九标段:谈判供应商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食品供货商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谈判供应商如为专业合作社,其营业执照范围须含有水产养殖;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4.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招标网 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或重大违约记录,在以往为部队系统供货中无不良记录的. 4.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可以投报本项目中的多个包组,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包组,若投标单位同时在多个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