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4

(二)监测方法. 各职业病监测机构负责收集重点职业病相关数据,数据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个案数据的收集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监测工作应与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等工作相结合,与相关部门提供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信息相结合.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报告情况分别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机构、承担职业病报告数据管理的职业病监测机构收集.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集,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集. 对本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 严重 的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省辖市级职业病监测机构应抽查5%-10%,了解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今年省里分配南阳市抽查5家用人单位.要求优先选择同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有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作为抽查对象,具体单位由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有关县市区疾控中心协助南阳市疾控中心进行监测.

(三)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 各监测点数据资料应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至南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按照河南省统一编制、下发的重点职业病监测报表和数据库进行数据填写和录入,并报省级职业病监测机构(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审核. 市疾控中心应根据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对辖区内所监测的重点职业病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并撰写《南阳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风险评估至少应包括辖区内所监测重点职业病的类型分布、发病人群、发病趋势、发病行业等.年度报告(包括数据库)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和南阳市卫计委. 南阳市卫计委要将本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同时上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由省里汇总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工作总结应包括该项目对本地区和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积极影响,经费分配使用和人员队伍能力情况,监测工作点面覆盖和体系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四)质量控制. 各监测点应按照国家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用表格和报表、质量控制等参见监测工作手册(另发).通过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保证获得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 南阳市卫计委依据职责分别负责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制修订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业病监测机构的技术作用,确保工作进度.

(二)技术保障. 省级职业病监测机构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地市级检测机构上报的监测数据,撰写年度报告;

负责对辖区内承担职业病监测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技术督导和培训,开展省级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对抽取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数据验证复核. 南阳市疾控中心应加强能力建设,设置专门的监测部门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及撰写年度报告,保存重点职业病监测原始数据,负责对抽查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数据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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