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04 |
(四)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政府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以下简称 选举指导组 ),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行政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选委会).镇级选举指导组由镇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指导小组(由各片党政领导和驻村队长组成),办公室依托在镇民政办公室,负责全镇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4个指导小组分别负责各工作片选举指导工作.
(五)制定实施方案.各行政村要按照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各村实际,认真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同时,研究分析本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选举应对方案,并于8月15日前将村具体实施方案报镇民政办备案.
(六)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各行政村要召开选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村委会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七)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镇民政办将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培训镇选举指导组成员、选举办公室人员以及挂钩、包村干部和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培训的重点是选举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及政策、选举各阶段的具体操作规范,以及选举工作中应注意把握的问题.
(八) 确定选举日.区选举指导组确定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日统一集中在9月21日至9月30日之间;
各村具体选举日,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区选举指导组审批后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选举日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个别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选举日的,应按程序报批.
(九)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工作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主任从成员中推选产生.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并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时,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照原推选时的计票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要进一步提高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比例,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规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应于8月13日报镇民政办备案,接受镇选举指导组的指导.
(十)开展选举宣传.各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村委会候选人任职条件和各项纪律要求,使干部群众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关心和支持村民自治,支持村委会选举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保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整个选举工作的基础,也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每一个有选举权的村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一)选民登记.
1、年龄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选举日为准)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具有选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