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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99 建设地点 宝鸡市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610328-34-03-067624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 处理C336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0 总投资(万元)
5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
2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5月
一、项目由来 宝鸡顺为鑫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主要从事新型水处理产品的开发、生产及工程配套;
机械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
经营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经过市场调研,拟投资5500万元在宝鸡市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建设一条新型水处理产品及配套钛材阳极生产线,形成年加工钛材阳极20t/a、新型水处理产品100台/a的生产规模.项目计划租赁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宝鸡煜元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一座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1200m2.预计2019年4月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 68,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中的 其他 ,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宝鸡顺为鑫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项目 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研读了有关政策与技术文件,收集了必要的环境现状监测资料,通过综合整理和认真研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相关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8年12月,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给建设单位发放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328-34-03 -067624),同意项目备案,符合地方政策要求. 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宝鸡市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东邻汽修门店,南邻宝鸡煜元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厂房,西邻厂区内部道路,北邻园区创新一路.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不存在水源保护地.项目区域地势平坦,交通、物流运输便利;
基础设施已建成,供水、供电均可得到充分保障.根据现场勘查可知,项目周边无医院、学校、风景名胜和特殊保护文物等环境敏感点.在采取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因此,建设项目从选址角度方面看是可行的.
3、规划符合性分析 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现辖水泥、建陶及新材料三大产业发展区.新材料产业区位于县城冯坊河以西,宝汉高速千阳出口引线两侧,距县城1km,规划面积2km2,是千阳县工业 一园三区 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为新型水处理产品及配套钛材阳极生产项目,符合园区新材料产业的定位,根据园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根据千阳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委会证明(详见附件),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同意项目建设. 另外,建设单位租赁宝鸡煜元工贸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一座,租期十年,详见土地租赁协议(见附件). 通过与《陕西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宝鸡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环保政策进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相关环保措施均与以上规划、相关政策相符.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地方及国家相关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