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4 |
2. 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JB/T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要求;
3. 宏观检查有异常情况,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进行埋藏缺陷检测,必要时进行开罐检查: 1. 宏观检查或表面无损检测发现有缺陷的压力容器,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
2. 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JB/T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要求的高压侧压力容器;
3. 按GB/T18182-2000《金属压力容器声发射检测及结果评价方法》,需要对声发射源进行复验;
4. 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
(八)主要受压元件材质不明的,应该查明材质,对于低压侧压力容器,也可以按Q235钢进行强度校核.
(九)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进行强度校核: 1. 均匀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
2. 检验人员对强度有怀疑.
(十)安全附件按照本规则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十一)的规定进行检查、校验.
四、全状况等级评定和全面检验周期
(一)根据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
第五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需要维修改造的压力容器,按照维修改造后的复检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安全附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二)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周期为: 1. 安全状况等级为
1、
2、3级的,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2.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3.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不得使用.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其总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在监控使用期满前,使用单位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五、附则 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后,均应当按照本规则的附录
1、附录2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