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4 |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固废暂存场所须按国家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5.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弃渣须按合理的运输线路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预案衔接.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坚决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7.做好环境信息公开.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8.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不超过0.33吨/年.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持证排污.
三、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批准意见执行.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竣工后,须按规定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本次批复只对本《报告表》有效,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六、我局委托大田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如你单位在办理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