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4 |
5、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6、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额缴或错误缴纳.(由于每个项目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系统会生成唯一的缴纳账号,请投标企业严格按照 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进行交纳).
7、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8、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区别成交与否,按不同时序由银行按来款途径退还原账户.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业务四部
电话:0374-7363617)
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原件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向业务四部提交备案,业务四部
电话:0374-7363617)
4、投标截止后,确因投标人技术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以上事项,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 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信息发生变化,不能原账户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中心综合部办理退款手续(0374-7363600).
七、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