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4 |
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 11.1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
6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4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接收人:张博艺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 [ 午](北京时间)
5 12 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详见《询价货物一览表》,报价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上述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6 19.1 评审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合同包1评审均采用最低评审价法.首先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无效文件界定)审核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合格有效(技术商务不合格,该供应商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通过以上审核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将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含各项优惠价格扣除)评估各有效供应商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价格相同的按供应商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
一、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参与报价的判断规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13]39号)的规定,单个合同包内采购项目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产品主件的,对于该单一品目或产品主件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价格扣除部分:
1、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10%(含10%)以下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 10%―30%(不含10%含30%)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 30%―50%(不含30%含50%)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 50%(不含50%)以上 给予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①节能产品:须同时提供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②环境标志产品:须同时提供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品目清单内且获得相应认证证书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