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5 |
7.2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表项目公示期为2019.7.2至2019.7.4(三个工作日). 联系
电话:024-31912713 024-31912713(传真)邮编:110166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审批局一楼环保窗口 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沈阳华强供热有限公司南十热源厂燃煤锅炉烟气脱硝项目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68号 沈阳华强供热有限公司南十热源厂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