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5 |
4 冷却塔 3t/h 2台 冷却 厂房1层5螺杆空压机 12.5P 4台 供气 厂房1层
5、给排水情况 给水:本项目用水为冷却水和生活用水,从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全年工作220天,项目预计年总用水量约为135.65m3/a,其中生产用水(冷却水)量为3.65m3/a,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32m3/a. 排水: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自带斗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5.6m3/a. 厂内不设食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惠州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的严者,尾水达标后排入坪山河.
6、空调通风系统规模 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办公室设置分体空调提供制冷,车间内设有专门的风机等抽排风系统.
7、用能系统 本项目的电力由市政供电网提供,各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项目年经营220天,年用电量约为10万度,不设备用发电机.
8、人员规模及工作制度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有施工人员10人,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工期为1个月,于2018年12月开始建设. (2)运营期 本项目拟聘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不设置食堂,员工外出就餐.项目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20天,夜间不生产.
9、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上轩实业有限公司发泡车间(地理坐标:东经114.448409,北纬22.742024),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项目东面为工厂;
西面、北面为惠州市上轩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南面为成松工业园,目前为闲置厂房;
西南面为园区宿舍楼.项目周围四至图见附图2.
10、规划、选址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惠州市上轩实业有限公司发泡车间).租用惠州市上轩实业有限公司发泡车间进行项目建设.依据《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号)、《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优化开发区,且项目不属于优化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租用地为工业用地,土地租用合同见附件2,土地证见附件3,所在区域配电、供水资源充足件;
用水接自于市政自来水管网,能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所在区域园区道路及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已建成,交通便利. 综上,该项目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且工程选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较成熟、可靠,环保设施基本满足环保要求.
11、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不锈钢珠宝柜、不锈钢展柜及不锈钢制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1年本),对本项目的产品、工艺和设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