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5

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43.9O,位于P2#楼二层及S2#楼一层;

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1.6O,位于P2#楼二层;

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25.4O,位于P2#楼一层;

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04.4O,位于P2#楼一层;

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81O,位于P2#楼二层、三层及四层. 市政配套设施 公厕建筑面积60O,位于S9#楼一层;

垃圾集散间建筑面积30O,位于P1a#楼一层S9#楼一层,应合理考虑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

其他各项市政配套设施(给排水、强电、弱电、燃气和信报箱等)业主单位应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落实,确保布点合理及使用安全. 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 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80704O 总建筑面积 148603.73O 容积率 1.1 计容建筑面积 总计容建筑面积88774.35O(住宅计容建筑面49404.77O,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3522.48O,办公计容建筑面积24133.64O,公共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1616.92O,公共配套设施梯间及走道计容建筑面积96.54O). 不计容建筑面积 总不计容建筑面积59829.38O(地下室建筑面积57153.33O,地下商业建筑面积973.56O,架空层建筑面积300.6O,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44.08O,通风井建筑面积37.33O,地下室楼梯间建筑面积120.48O). 建筑基地占地面积 27511O 建筑密度 34.1% 绿地面积 21790O 绿地率 27% 停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1109个(地面3个,地下室1106个),其中公共停车位42个(地面3个,地下室39个,约占住宅配建停车位的5%);

非机动车停车位:2550个(地面420个,地下室2130个). 建筑高度 满足限高要求. 建筑退让 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建筑间距 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围墙围墙应按总平面图实施,退让北侧石湖路道路红线5米,退让西侧用地红线0.5米,退让东侧溪山路道路红线2米. 日照要求 经宁德市大地测绘有限公司核算,该项目日照满足《宁德市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日照标准要求. 交通组织 住宅主入口位于溪山路,商业主入口北湖滨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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