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5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钛镍形状记忆合金制品压延加工及机械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陕西兴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科 联系人 杨阳 通讯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十二路以西兴科路以南 联系电话
13720635912 传真/邮政编码
721013 建设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十二路以西兴科路以南 立项审批部门 宝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 2018-610361-32-03-061347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26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01
一、项目由来 随着宝鸡市钛加工制造业的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对钛材料制品及零件需求的不断提高,陕西兴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租赁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十二路以西兴科路以南现有厂房,建设钛镍形状记忆合金制品压延加工及机械加工项目,主要从事钛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和机械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宝鸡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 二十
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6压延加工 ,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陕西兴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陕西兴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钛镍形状记忆合金制品压延加工及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从事钛金属制品的生产和加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 修正)》,本项目的建设不属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