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5 |
1.3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3至2018.1.9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
电话: 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沈阳市白塔纸箱包装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 沈环保浑南审字 (2018)4号2018.1.3 关于辽宁鑫辰阳混凝土搅拌站锅炉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鑫辰阳混凝土生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鑫辰阳混凝土搅拌站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集体研究,现对《辽宁鑫辰阳混凝土搅拌站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明确,标准选用、污染因子识别和筛选正确,结论可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辽宁鑫辰阳混凝土搅拌站锅炉房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古城子乡下泉水峪村,项目建设一台2t/h的燃气锅炉,用于企业生产需要,燃料为液化石油气.新建锅炉房位于厂区维修车间南侧,建设面积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所占比例为30%.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性质、规模、地点和布局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本项目供水取自地下水,供电由市政提供.
四、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锅炉燃烧过程排放的锅炉烟气,需经9米高排气筒排放,并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软化废水、锅炉排水均需排入厂区的沉淀池,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3.合理布局产噪设备、设施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期噪声、扬尘防护管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5.应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6.应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五、建设项目污染物要达到下列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标准;
生活垃圾排放满足《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要求.
六、你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002吨/年, NOX:0.067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