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5 |
5GWh的锂电池项目(中力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郑州中牟汽车产业聚集区德惠街东、轩城大道北、轩畅街西、正中大道南,总投资150000万元,占地120025.41m2,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仓库、检测车间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98697.36m2,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条锂电池试验线及生产厂房
二、西车间一(检测车间)、西车间二(检测车间),实现年产锂离子电池25.2万支(3730万WH/a);
二期建设2条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及生产厂房
一、丙类仓库
一、丙类仓库
二、检测东车间、配套用房、检测西车间,实现年产锂离子电池993.6万支(1.47GWH/a).一期和二期工程生产的产品与工艺相同,原料相同,只有产能不同.项目劳动定员一期90人,二期 500人,年工作300天.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等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得到落实.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14号文)、《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十个专项行动方案(郑办【2018】8号)及《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等相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要求的8个100%得到执行,防止施工扬尘、沥青烟气等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
同时加强对非移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避免车辆尾气超标排放. 2.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施并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要求. 3.加强对取、弃土场的管理,尽量减少工程的取弃土石方数量,临时堆土要及时覆盖和洒水抑尘,渣土等建筑垃圾清运时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的行驶、密闭等管理,防止渣土飞扬、洒落,影响周围生态、生活环境.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