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5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受宣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批发市场 )承担本次宣城市市级储备食用植物油轮换(销售、采购)的交易具体工作.
现制定本交易细则. 第二条 承储库点(以下简称 库方 )作为交易活动的代表,具体负责出入库、商务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交易的供油方(以下简称 交易客户 )必须是国内具有食用油经营资格,且在以前安徽省政策性食用植物油脂购销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的企业. 第三条 批发市场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组织竞争性谈判,参加交易的各方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交易准备 第四条 委托方须向批发市场提供《销售采购委托书》、《承诺书》、销售采购清单等相关文件,并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 第五条 参加交易的交易客户须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交易客户交易前须向批发市场交纳保证金1100元/吨,付款时应注明交易会名称并向批发市场进行确认. 批发市场保证金及结算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 户名: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帐号:2033
4140 0101
0000 0032
291 第六条 交易客户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后,批发市场向其发放交易代码等相关资料.报价时,应正确填写交易代码. 第七条 批发市场在中国粮食网(www.cereal.com.cn)、宣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www.hfgtc.com)或交易大厅公告交易的相关信息,交易客户应及时了解.
第三章 交易地点、时间 第八条 交易地点设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交易大厅(宣城市芜湖路319号良苑大厦三楼). 第九条 交易时间按批发市场公告时间. 第十条 批发市场将根据交易的规模,允许交易客户派出1-2名交易代表入场交易,交易代表凭交易入场券提前入场,做好交易准备. 第十一条 交易时间如有变更,批发市场将提前公告.
第四章 交易秩序 第十二条 交易活动必须按照批发市场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批发市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应按本细则第七条所列方式进行公告. 第十三条 禁止恶意串通交易价格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扰乱交易秩序的人员,批发市场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并责令其离场. 第十四条 交易大厅内禁止吸烟、打电话和大声喧哗.进场人员应爱护交易设备、设施,自觉维护场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第五章 交易程序 第十五条 采购的标的为2018年产新菜籽油(非转基因),质量标准为:国家质量标准四级及其以上,其中酸价≤2.
0、过氧化值≤2.5. 采购报价为送到指定承储库点的价格.承储库点接收时发生的卸车费、检验费由中标方承担,出入库费各20元/吨. 销售的陈油质量以承储库储存油脂实际质量为准,客户可提前到库方扦样检验,陈油出库上车费用由承储库点承担. 第十六条 市储油销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方式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交易人员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竞争性谈判报价单》,投标价格应为10元/吨的整数倍. 第十七条 交易人员发生以下情况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交易会时未按要求出具本人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