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5 |
(二)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为吴统山(李灵苏的丈夫),他家有连接全村用于紧急通知的高音喇叭,他却没有及时呼叫村民前来救火,却先告诉的是儿媳雷华梅,既而通知雷华梅的妹妹雷华英,火灾与雷华梅、雷华英有何关系?雷华英居住在李家湾村(距离事发点约有2.5公里),廖胡文妻子李社兰外家的兄弟也住在该村组,并与雷华英相隔不过几步之遥,而雷华英(被人用摩托车接到新江村的)前往火灾地点之时却并未通知他们.假如该火灾与吴统山及雷华梅无任何关系,就算他想通知救火,也没有必要把雷华英叫来,由此推测:纵火案是李灵苏所为,故而自家人先前进行内部通气,而后吴统山再告诉薛小朝救火的.
(三)同本村村民华小英目击有人在屋前放火.虽然此时房屋已经着火,但是说明或许有人火上浇油.
(四)假如是自然起火,火应该是从起火点逐渐蔓延开,而不会分散在三个地方燃烧,尤其在天气寒冷的冬季,要同时在三个地方发生自然起火绝无可能.医生薛小朝独自到现场救火后回来打电话给廖进兴妻子时并未提及屋前着火,而是说屋后檐起火.至少说明屋前的三堆火为人为纵火.事发的第二天,薛小朝也改口说是前檐起火,薛小朝是租住在新江村的,怕得罪李灵苏的儿子吴院华(吴院华当时为新江村村支书).
(五)廖胡文家养了一条狗,这条狗会咬人,所以到了晚上陌生人不敢轻易过来,而李灵苏作为邻居,狗与她相熟.
(六)我们这个位置只有三户人家(我们兄弟两家及李灵苏一家),我们兄弟两家不在家,只有李灵苏家里和段香兰知道.
(七)李灵苏的儿子吴院华作为新江村的村支书,事发当日在新区开会,得知此事后,散会后数日不回家,有意回避此事.事发后不久并把家里所有贵重物品搬走,移居到村委会居住.
(八)2011年4日7日,消防大队找了吴统山(纵火者李灵苏的丈夫)和雪华梅(李灵苏的媳妇) 到兰市乡政府问话后.李灵苏心虚了,4月10日从本组村民李铁梅手机上打电给李焕香(廖进兴的妻子) ,谈了一个多小时,李灵苏说:"我和你是姑娘孙女关系,我们两代人都要好;
这场火与你无关,是社兰(廖胡文的妻子)一手造成的,你的损失叫社兰赔,这样政府会支持你,群众也会支持你."李灵苏还说了许多她以前对李焕香有多好的事,又挑拨李焕香与李社兰过去的矛盾,并反复劝李焕香别插手火灾的事.4日13曰李灵苏又从本村村民钟和苏家固定电话上打电话给李焕香,再次反复说起李社兰与李焕香过去的矛盾,并多次追问李焕香,问她会不会插手此次纵火案,还要李焕香回答.这次通话又持续了90分钟左右. 综上所列事实依据,李灵苏有重大纵火嫌疑,其家人则有包庇协助其纵火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