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5 |
根据章安发[2013]17号文件的要求,确定从5月22日开始到8月31日止在全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济南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 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一是确保我镇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二是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三是确保大检查活动中查处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不留后患.四是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对所属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治理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四、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从5月22日到5月31日.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和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排查本单位、本车间、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梳理.凡是企业单位能够自己解决的,要想方设法尽快解决;
需要由部门协调解决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协调解决,确保监管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追踪到底.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第二阶段,各负其责,监督检查.从6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各牵头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安全检查组,深入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分析和查找企业设备和工艺上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对自查自纠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二是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采取白天督查、夜间突查等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形式,对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部署和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汛期安全防范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活动不落实、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的单位届时将给予通报. 第三阶段,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从8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夏季汛期特点,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一是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全部整改销号.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高温、防尘、防汛,确保生产安全.二是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安排好生产计划,督促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