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5 |
1、根据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要求其任现职以来每个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度考核表》每个年度需办理一份,办理时间为每年度的年底或第二年年初时间.
获得助工后,大专学历申报工程师需5个年度,本科学历申报工程师需4个年度,研究生学历申报工程师需2个年度;
3、《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事委托代理 年度考核表》适用于人事档案委托海峡人才市场代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相应年度的考核.
4、《福建省工程经济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适用于任职期间在福建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但人事档案不在海峡人才市场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年度的考核.另外,已获得工程师或经济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需用此表.
5、"个人总结"一栏应详细填写考核一年期间具体从事什么专业工作;
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如何;
所取得的具体工作成绩和业务能力(包括完成的业务量、参与的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等);
所总结的内容需与《评审表》《简明表》上的业绩相符合.
6、"所在单位考核意见"一栏由聘任期间实际工作单位填写,应根据被考核人聘期内工作业绩,进行具体量化,实事求是评价,并加盖公章.
7、以上样表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能照抄,特别注意红色字体提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