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05
通知 农林大学生会字〔2012〕5号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福建农林大学 学生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南平校区学生会、各校级学生社团: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各级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校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与支持下,紧密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的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广泛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及校园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同学拓展自身素质、全面成长成才,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更好地引导我校各级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积极发挥 三自 作用,更好地推进全校各级学生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凝心聚力为我校新一轮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校学生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会

1、有一个团结集体、敢于创新,富有突出的组织作用的领导核心,带领学生会成员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自觉投身社会实践活动;

主要学生干部成绩优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的学年综合测评总分需名列专业前40%;

全体学生干部无违规、违纪现象.

2、紧密围绕2011-2012学年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 三自 的作用,结合自身优势,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

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全校性的活动和比赛,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

3、部门成员准时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有关会议;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安排的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学院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按期做好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定期向校学生会反馈工作意见及建议.

(二)优秀班委会

1、班级成员政治思想素质较好,有一个坚强、团结的团支部和班委会.团、班干部密切配合;

班风、学风良好,全班同学2011-2012学年综合测评平均分在学院居前列.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技活动;

个人或集体在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较多;

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成绩较显著.班级至少有一间宿舍被评为校文明宿舍或平安宿舍.

3、全班同学能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当学年班级同学未受纪律处分,无恶意欠费、欠息等不诚信记录.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素质良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

(三)优秀学生社团

1、社团成员政治思想素质较好,能自觉接受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指导、监督,积极主动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社团形象良好,在众社团中起表率作用.

2、与其他社团和睦互助,社团成员之间团结友爱,能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并围绕自身社团特色举办相关活动.

3、社团无违反校社团联合会章程的记录,所有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

4、社团整年财务情况良好.

(四)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并且关心所指导学生社团的发展,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团结和带领社团成员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

能够在社团内部营造良好的氛围.

3、工作踏实、深入,具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在社团中赢得社团成员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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