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5 |
市妇联决定在推荐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同时,开展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名单推荐工作,以进一步充实省三八红旗手、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后备人才资料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评选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在广东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 三个定位、两个率先 作出积极贡献.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乐于奉献,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 积极支持妇联工作,参加妇联系统组织的相关活动. 6.获得过地级或以上荣誉称号,行业荣誉称号.
(二)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名单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女员工比例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 三个定位、两个率先 作出积极贡献. 4.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积极支持妇联工作,参加妇联系统组织的相关活动. 6.获得过地级或以上荣誉称号,行业荣誉称号.
二、具体要求
(一)推荐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名单 1.推荐工作的目的是为充实广州市推荐省先进典型的后备资料库,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名单,市妇联好中选优推荐. 2.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省三八红旗手、处级及以上单位原则上不参评省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 3.注意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人选;
要考虑巾帼文明岗、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骨干、女能手和集体等. 4.生产(工作)一线、女农民、科技女知识分子比例要占到20%以上. 5.妇联系统的干部及单位的参评比例不超过15%(区、县级市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妇联团体会员、市直单位系统妇委会、市妇联直属妇委会的干部及集体的参评名单,由市妇联根据其工作实绩和过去获奖情况统筹考虑,不占所在单位名额,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6. 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需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和被推荐的三八红旗集体要经上级党委、纪检、计生、税务、工商等部门审核同意.所在单位负责整理和填报登记表.
(二)推荐材料 以上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1月20日前同时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形式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电话:87386639,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