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5 |
现将推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各族、各界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符合评选条件,均可参加评选.各单位在上报推荐名单时,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要确保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切实对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
二、表彰名额 各功能区、街镇、各有关单位妇女组织共评选表彰100名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30个滨海新区三八红旗集体,5名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
三、推选原则 各基层妇联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区域、本系统所联系的各界女性中,择优自愿推荐 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 1名;
根据表彰名额分配数量等额推荐 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 和 滨海新区三八红旗集体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候选人从历届区级三八红旗手中产生.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3、申报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核.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4、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生活和工作在滨海新区的女性.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3、申报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4、原则上应荣获过系统单位及以上荣誉称号.
5、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