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5 |
银行的相关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封装入信封并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 (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期间对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性进行核实. 10.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报价而被予以拒绝. 10.5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在此时限内退回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10.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 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
b) 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 10.7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a) 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报价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c)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 11. 报价文件的修改 11.1 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报价人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否则报价人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 12. 报价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12.1 报价人应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报价文件.采购代理不接受迟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 12.2 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