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9-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咨询难点、热点问题 解答实用手册(2014年第2期) 前言 《纳税咨询难点、热点问题解答实用手册》是由纳税服务处牵头编辑,市局政策法规处、征收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个人所得税管理处、票证管理所、税收数据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审核,在分析、整理纳税人通过12366热线与地税网站提出的问题基础上,归集的纳税人当期关注度较高、以及具有较强代表性的纳税咨询热点、难点问题及答案.

希望通过本手册的学习使用,能够对日常纳税服务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有所帮助,能够进一步促进纳税咨询服务质量的提高.因编辑时间较为仓促,汇编内容难免存在纰漏,失误之处敬请指正. 本资料仅供日常学习及工作参考使用,具体执行请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纳税服务处 2014年第2期目录Ⅰ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1 1.综合类税收优惠

1 1.1公租房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 2.综合类税收问题

3 2.1房产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房屋如何缴税

3 Ⅱ分税种热点、难点问题

4 1.流转税

4 1.1征税范围

4 1.1.1工程监理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4 1.1.2船舶检验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5 1.1.3电信业何时执行 营改增 政策

5 1.1.4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6 1.1.6出口钢材企业转让信用证是否缴纳营业税

6 1.1.7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6 1.1.8未提供房屋出租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7 1.1.9无偿提供房屋给母公司使用是否缴纳营业税

7 1.1.10企业向个人无偿借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8 1.1.11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营业税相关政策规定

9 1.2税目税率

10 1.2.1销售精装修房屋如何缴纳营业税

10 1.2.2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如何缴纳营业税

11 1.2.3建筑劳务公司应何缴纳营业税

11 1.3计税依据

12 1.3.1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滞纳金如何缴纳营业税

12 1.3.2物业公司分包开荒保洁业务如何缴纳营业税

13 1.3.3演出单位门票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

14 1.3.4经费支出换算营业收入的相关规定

14 1.4税收优惠

15 1.4.1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是否适用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

15 1.5文化事业建设费

16 1.5.1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规定

16 2.企业所得税

16 2.1收入确认

16 2.1.1企业销售储值卡如何确认收入

16 2.2税前扣除

17 2.2.1独生子女费和托儿补助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7 2.2.2补充工伤保险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7 2.2.3物业罚款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8 2.2.4员工用餐补助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8 2.2.5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9 2.2.6临时用工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9 2.2.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 2.2.8大额球员转会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 2.2.9视同销售收入可否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

21 2.2.10房地产企业样板房装修费及配置家居费用应如何处理

22 2.2.11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发票的支出是否可以计入计税成本

22 2.2.12土地出让金利息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3 2.2.13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3 2.2.14公益捐赠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4 2.2.15计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如何确定

25 2.3资产的税务处理

26 2.3.1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是否计入企业收入总额

26 2.3.2存货损失如何确认税前扣除的金额

26 2.3.3车辆导航仪是否可以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7 2.3.4废液回收池是否可以作为固定资产

27 2.4税收优惠

28 2.4.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调整的相关规定

28 2.4.2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28 2.4.3新办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29 2.4.4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开发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29 2.5征收管理

30 2.5.1预售款发票应何时税前扣除

30 2.5.2政策性搬迁损失应如何申报

30 2.5.3企业如何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1 2.5.4如何鉴定关联企业

31 3.个人所得税

33 3.1征税范围

33 3.1.1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33 3.1.2单位免费为员工提供午餐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34 3.1.3企业免费为员工提供体检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34 3.1.4企业为员工提供统一服饰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34 3.1.5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东资本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35 3.2税目税率

36 3.2.1合资企业外籍个人撤资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36 3.2.2抽奖取得实物使用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36 3.3应纳税额计算

37 3.3.1工资发放与社保缴纳不在同一地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37 3.3.2个体户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是否可以追补扣除

38 3.3.3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38 3.3.4个人持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39 3.3.5外籍个人在华不满183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40 3.3.6外籍专家在华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41 3.4征收管理

41 3.4.1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附征率调整

41 4.财产与行为税

42 4.1房产税

42 4.1.1供热企业同时向居民和其它单位供热是否免征房产税

42 4.1.2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售出前已出租是否缴纳房产税

43 4.1.3变电所是否缴纳房产税

43 4.1.4无偿使用其它单位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44 4.2城镇土地使用税

44 4.2.1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4 4.2.2使用集体土地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5 4.2.3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45 4.3印花税

46 4.3.1抵押借款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46 4.3.2银行设置的现金收付登记簿是否需要贴花

46 4.3.3安利生产基地向其店铺调拨产品是否缴纳印花税

47 4.3.4调增循环借款合同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

47 4.3.5公司从资金池借款是否缴纳印花税

48 4.3.6商品房预售款是否缴纳印花税

48 4.3.7核定征收企业采购环节如何计算印花税

48 4.3.8二手车交易无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49 4.3.9总分机构间的 内部资本 科目是否缴纳印花税

49 4.3.10购买空气清新器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49 4.3.11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外币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50 4.3.12货运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50 4.3.13装修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51 4.4契税

52 4.4.1转让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是否缴纳契税

52 4.4.2房地产企业支付动迁补偿如何缴纳契税

53 4.4.3个人取得回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契税

53 4.4.4违约金是否缴纳契税

54 4.4.5出售经济适用房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契税

54 4.4.6夫妻双方及父母与子女间房屋权属变更是否缴纳契税

54 4.5土地增值税

55 4.5.1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扣除

55 4.5.2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土地增值税免税规定

55 4.5.3房产企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如何处理

55 4.5.4房地产企业销售已装修房屋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56 4.5.5房产企业缴纳供热费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56 4.5.6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房屋转让应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57 4.6车船税

57 4.6.1企业购置车辆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7 4.6.2客货两用车如何缴纳车船说

58 4.6资源税

59 4.6.1企业购置车辆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9 Ⅲ征管类热点、难点问题

59 1.发票管理

59 1.1发票开具

59 1.1.1保险中介应开具何种发票

59 1.1.2出租房屋收取违约金应如何开具发票

60 1.1.3劳务发票如何开具

60 1.1.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如何冲正

60 Ⅰ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1.综合类税收优惠 1.1公租房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3年9月与当地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公共租赁房配建协议,是否可以按照财税〔2010〕88号文件规定享受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房产税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文件规定: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

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七、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件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八、上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该文件的发文日期为2010年9月27日. 现文件已过执行期限,目前没有新文件对公租房建设优惠政策进行完善,因此,在上级部门对公租房政策未下发新文件之前,按照建保[2010]87号文件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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