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05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7〕37号 关于垦利县宜盛商贸有限公司10万吨/年 轻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垦利县宜盛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10万吨/年轻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审会议(2017第7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山东省胜坨工业园宏程路以东、团结路以北、胜兴路以南.项目以轻烃为原材料,经脱硫、精馏工艺生产精制石脑油、120#溶剂油、200#溶剂油.年加工能力1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8739.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8万元.项目未批先建,垦利区环保局依法处罚,按照《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要求,2016年11月28日,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事项的专题会议研究了80个新发现未批先建项目的处理意见,该项目属于停止建设类,我局已将该类项目分类处理意见报省厅备案.项目属于备案制(东营市垦利区改革局登记备案号1505500061).

二、项目建设、整改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自备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烟气经15米高烟筒排放,烟气中SO

2、NOX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中相关限值,烟尘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和计量设备,实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所有储罐采用内浮顶罐;

装卸区配套油气回收.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水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作碱液配制和水洗塔用水,不得外排.生活采用旱厕;

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及利河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送利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碱液、废脱硫催化剂、废导热油、隔油池污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建设800m3事故水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5吨/年、3.93吨/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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