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一、项目由来 随着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的兴起,人们对有机肥料、生物肥料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此,渭南市绿顿农作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科技产业园区路东段北侧建设30000吨/年水溶肥、生物肥料项目,拟设四条生产线(即水溶肥料液体生产线、水溶肥料固体生产线、生物肥料液体生产线及生物肥料固体生产线),主要生产液剂水溶肥料、粉剂水溶肥料、有机肥料、液剂微生物菌剂、粉剂微生物菌剂、颗粒剂微生物菌剂及生物有机肥.该项目占地11859m2,建设生产厂房1栋、成品库1栋、原料库1栋、办公综合楼1栋及相关的配套设施. 本项目于2018年11月02日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523-01-03-055710,见附件3);
于2018年10月30日取得大荔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渭南市绿顿农作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入园的批复》(荔科园发(2018)69号,见附件4);
于2018年11月20日取得大荔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渭南市绿顿农作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水溶肥、生物肥料项目选址的意见》(荔科园函(2018)30号,见附件5);
于2018年11月27日取得大荔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渭南市绿顿农作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用地情况的说明》(见附件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十
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中 37肥料制造 项中的 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03月渭南市绿顿农作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委托(委托书见附件2)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渭南市绿顿农作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水溶肥、生物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等环境资料,在认真分析建设项目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⑴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值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根据《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改发产业【2007】97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投资类,符合陕西省产业政策. ⑵ 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 与《大荔科技产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取得大荔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渭南市绿顿农作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入园的批复》(荔科园发(2018)69号,2018年10月30日,见附件4),同意本项目入园建设. 因此,本项目符合《大荔科技产业园区规划》要求. ② 与《大荔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 大荔科技产业园2009年开展了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规划环评内容: ……科技园区的规划和产业定位,对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支持进入, 其中包括:(1)不符合工业园区定位,污染物排放较大的行业.(2)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65%的项目.(3)废水含有难降解的污染物、 三致 污染物及盐分含量较高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