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05

1、推荐单位选填:省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广东省南方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中心、广东省网商协会.

2、电子商务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广告、会员费、交易服务费等. 附表4 广货网上行万家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 审核单位 企业获得的资质和荣誉 联系人 职务 联系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财务指标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2011年度 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净利润 纳税总金额 经营或生产广货 品牌(列出品牌名称,并注明是否 自主品牌) 主营业务及企业 简介(500字内) "上网触电"工作 计划 自建设网站或在 第三方平台开店 时间 推广计划(购买 推广服务、宣传等) 本企业保证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并对其真实性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公司盖章) 审核单位意见 (盖章) 备注:

1、审核单位选填: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国资委等省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

2、企业属性选填: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文化企业、国有企业,不属于上述类型填"其他". 关于对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暂行办法的修改说明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府明电〔2012〕41号),结合首批活动市场主体遴选的情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有关修改说明如下:

一、补充了活动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在第二条中,补充了战略合作电商平台(是指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交易规模处于全国前列的大型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

同时增加第九条,以照顾新引进的省外电子商务骨干龙头企业.增加第四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涉嫌或具有网络侵权、售卖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能参加遴选.

二、简化了遴选条件的要求.在B2B电子商务平台的遴选条件中删去了收费会员数及其广东会员占比、注册会员数广东会员占比等条件要求;

在B2C电子商务平台的遴选条件中,删去了入驻商家数广东商家占比的条件要求;

在网上商城和广货网店的遴选条件中,删去了广货销售额占比的条件要求;

"万家企业"的遴选条件中,取消了"首次"限制,将"首次应用电子商务开展..."改为"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同时在第十二条遴选程序的名单确定环节中,将上述条件作为审核确定名单的优先考虑因素.

三、对申请材料的要求进行了补充.增加了有关参与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与万家企业对接方案的具体内容要求;

增加了第十一条,要求申请参加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细化了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和广货网店的遴选程序.将"初审"改为"审查推荐",并明确了省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被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选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公安、工商、质监、药监和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审查内容;

明确了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活动市场主体遴选工作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增加了公示环节,设定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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